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,因为我在GPL是如何工作有点玄乎。说我开发一个托管软件作为一种服务的应用程序,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免费的GPL应用程序,做什么,我打算自己写的90%。可以I:

A)从应用程序中采取的代码,通过改变名称和/或标识,更名它,并的的修改的一行代码,把它卖给人作为托管服务?我不得不说,像“我们正在使用Project X”并链接到它的网站?或者根本没有人要知道,我使用的是开放源代码的应用程序,除非我希望他们?

B)更改应用程序的结构,加入我自己的东西(即原来的应用程序不会有一个额外的模块,例如),而不是代码合并到主分支如果应用程序将只被托管,而不是分配到人?

C)完全报废前端和使用另一种技术(Flex中,例如写我自己的),但是使用现有的代码(可能被修改为与方案B以上)作为后端?

我可以做这些?他们全部?我真的不是100%肯定,但它似乎是一个耻辱,不得不推倒重来,如果有一个开源的应用程序,已经做了大部分的东西我的项目会做;这似乎是一个容易得多,能够采取,并添加到它提供了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。

有帮助吗?

解决方案

IANAL,我也不打一个在互联网上。之前像这样的东西走在前面获取您所在辖区主管的法律咨询。

A)是,否,是。 B)是的。 C)是。

现在,至于是否是道德的做所有这些事情,好,这是一个不同的问题。我希望,人们可能会生气,螨虫,如果你没有贡献你变回(这是不是在GPL的精神),但提供程序(HTML等)不算作重新分配的输出。该AGPL,在另一方面,确实有这个限制,制止正是这样的事情。

其他提示

GPL要求你,如果你publicily重新发布软件交付GPL下的整个应用程序的源代码。您还没有这样做,所以你不会有。公司像谷歌和雅虎做方便使用的这一点。

许可以下: CC-BY-SA归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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